棉短绒购销合同(正本)
合同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山东武城 履行地点:山东武城
需方 |
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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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武城县老城镇富民棉短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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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武城县老城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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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
传真:0534-6313777
电话:133753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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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委托代理人: |
法人代表:于兴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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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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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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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吨)批次 |
单价(元/吨) |
总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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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短绒(精制棉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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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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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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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内容:
4) 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预付款xxxxxxxx元。所付定金最后一次提货
5) 时根据实际重量一次性结清。
6) 提货地点:山东德州武城富民棉短绒厂。
7) 验收标准及方法:需方只能供需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为准,双方按照约定各自保管产品样品,如有异议,xx日内提出。
8) 合同时效:到交货期需方未按时提货,如没有特殊说明期满超过六十天后供方有权将需方所定的货物交给第三方,需方所交预付款不予退还。如供方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后仍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款项每日千分之六的比例向供方索赔。
9) 需方若更改产品质量或型号,必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经供方同意后方能变更,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方承担,提货时间要相应延迟。
10)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11) 其他约定事项:
12)产品质量要求:按照供方提供的样品为准的同时,供方保证所提供的原料能生产出xxxxx质量的棉短绒成品,如不能保证需方可以退货,供方予以退还货款。
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签字(盖章): 需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